2013年6月13日 星期四

第 9 屆全國英文單字大賽

參加對象資格凡我國國小三年級(含)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(有我國身分證字號)及學生身份證件者,均可報名參加。

辦理方式
一、分組:區分為四組:高中組(含應用外語)、高職組、國中組、國小組。
二、比賽階段與報名人數及應報名之組別:
各組均包含「初賽」、「複賽」與「決賽」三階段。
(一)初賽:
各單位自行辦理初賽,參加初賽人數不予限定,惟以鼓勵學生儘量參加為原則。初賽績優學生由各單位報名代表單位參加區域複賽。建議各單位利用本比賽工具與資源,每年行事曆排入單字比賽,對學生、老師、家長、學校等都有具體目標與助益。個人有意參賽者可直接參加複賽,但不能代表單位。
(二)區域複賽:
各單位團體各等級限報名一組,每組至多報名20 人為限,公私立學校及補習班等文教機構均可組隊參賽。綜合高中依學程而定(未分學程一年級學生如同高中一年級,應參加高中組),學術學程屬高中組,專門學程屬高職組(不包括應用外語學程),高職的應用外語科或綜合高中的應用外語學程,必須報名高中組,但不佔用高中組的報名名額。可自行選擇複賽區域,不可重覆報名參加。一位參賽者限一位指導老師。接受個人報名。
全國區分為6 區舉行複賽北一區、北二區、中區、南區、宜蘭區、嘉義區。因名額有限,額滿即停止報名,主辦單位得隨時調整人數。
應屆畢業生於民國102 年8 月31 日前報名者依前一學藉為報名組別。9 月1 日之後報名者依目前就讀學藉為報名組別。
(例:小明今年6 月30 日前為小六生,他於民國102 年8 月30 日報名,則應報名國小組。小華今年6 月30 日前為小六生,他於民國102 年9 月1 日報名,則應報名國中組。)
(三)全國決賽:各組全國總成績前200名者取得參加全國決賽參賽資格。

詳細內容請見:http://www.jyic.net/act/ActDetail.php?cege=&id=92259_26_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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